想要兼顧買房和生活品質,一般來說會建議將房貸和個人所得的比例抓在1/3以內,不過以主計總處6月份所做統計,台灣受雇員工的平均固定薪資44,733元來說,每月能負擔的房貸費用不到1.5萬元,這樣真的能買到房嗎?
實際試算,在頭期款200萬元,月收入44000元,將30年房貸控制在薪資1/3水平,年利率1.3%,貸款8成的狀態下,僅能負擔起633萬元的房屋,以目前房價高昂的程度,根本難以買到理想中的房子。
房產專家胡偉良也認為,如果房貸所得比過高的話,對家庭的生活品質會有所降低,如果工作穩定,開支穩定倒也OK。但如果遇到一些緊急情況,需要用錢的時候,往往會手忙腳亂,倘若房貸占收入比重太高,除非太富裕,要麼就真的會淪為房奴。
雖然通則如此,胡偉良仍認為房貸所得比的比例其實還是要看收入和消費習慣,例如30~40歲的購房者,在工作穩定的情況下,這個年齡的年輕人正處於事業上升期,一般未婚或者已婚沒有孩子,家庭負擔比較小,而且,隨著事業的發展,其個人升值潛力也是比較大的,所以每月還貸占收入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一些。
反之,如果是年齡超過40歲的購房者,在工作穩定的情況下,房貸不要超過家庭收入的1/3,這個年齡段的購房者通常也已經結婚生子,生活開銷會比較大。
胡偉良也提到另一個關鍵,也就是「穩定」,他建議最好用固定收入來衡量,穩定的話房貸占一半也無妨 ,不穩定就別談了,一般來說,1/3以下是正常的,如果收入高的話,50%是可接受的,超過50%就比較危險了。
以同樣今年6月的主計總處統計,固定薪資水平落在44,733元,不過加計了獎金、加班費後,總薪資的平均值將來到53,959元,也就是說,在買屋時想要避免被房貸壓的喘不過氣,就不宜以53,959元下去推估自己的償還能力。
文章來源:好房網